星期三, 6月 08, 2005

多事的三天-露宿者

先由前天說起...

其實一直以來,都有一名流浪漢(算是處於壯年的大舊佬)走到中心坐和看電視。而因為他身上面發出一陣異味和酒味,對中心會員都帶來滋擾。但中心都盡量採用較容忍的做法,在不太影響其他人的情況下,都會讓他逗留一會。都和他接觸過,知道他叫阿球,露宿者來的,所以有時他會要求我們給他一些食物。這天下午他又來了,主任和他談過,都叫他找社會福利署尋求援助,然後給他一些食物和飲品便打發他走了。在當晚中心開飯時他又來了,並說謊主任應承了給他可以在此吃一頓晚飯,我們當然沒有給他吃,亦只是給他一些餅乾和一杯水他,並說已是最後一次,要求他另覓援助,但他居然在我行開後,到飯堂私自將中心正飲用的湯倒到自己的杯中,亦將倒多了的倒回湯中。此舉真是忍無可忍,我們立刻直斥他的不是,並"請"他立即離開中心。

然後到昨天下午,他又來了,並帶了幾罐啤酒來坐。所以我又立刻捉住他談,說他影響到中心會員,而且中心是不許飲酒的,所以要求他離開。他居然發爛渣,說他一定不會離開,離開正衰仔,還叫我們報警。通知過當值職員後,先疏散中心會員到其他房間,然後再報警。期間他不斷不耐煩地親自找電話報警捉自己,但他又說不出中心地址-_-''。最後警察來了,並帶走了他。

今早警察亦有來巡查,問花仔有沒有來。原來他叫花仔,警察都很熟悉他。而到了下午他真的又來了,然後報警後亦由警察帶走了他。

其實他沒做甚麼大件事,亦很難將他趕絕。他時常來滋擾當然是很麻煩,尤其是和他"反面"後,他應該會來得更密;另一方面更擔心的是,中心同事的人身安全啦,他真的甚麼也敢做,但我們現在又沒有甚麼可以做到,真是要小心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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